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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大学各单位网站备案工作通告
2009年05月21日 00:00 来源:用户服务部    浏览数: 返回列表

校内各单位:

接上级公安机关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落实网站管理的双责任制,河南大学所有下属单位站点均需统一备案(以前提交过备案信息的仍旧需要提交最新备案信息)。

备案对象:

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服务器在我校。

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服务器虽在外地,但是信息服务所有者为我校各单位者。

备案表格见附件,表格在5月27日之前请发送至邮箱netsafe@henu.edu.cn

信件题目为 **单位网站备案信息.

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此次备案工作,对未按规定期限履行备案职责的单位,或者提供备案资料不真实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办法》规定給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如有疑问,请拨打2267000-8505\8506进行咨询。

网络信息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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