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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虚拟货币“挖矿”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2022年03月18日 18:37 来源:网络运行部    浏览数: 返回列表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虚拟货币“挖矿”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教办科技〔2022〕58号)的安排部署,有效防范化解虚拟货币“挖矿”带来的各类风险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学校决定在3月份集中开展虚拟货币“挖矿”专项整治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及内容

1、部门自查

时间:2022年3月17日-3月21日

各单位对本部门所属办公、学生宿舍等区域内所有学校和个人的上网终端、服务器等可计算资源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集中清查

时间:2022年3月22日-3月26日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对学校可计算资源进行摸排,利用技术手段定位疑似“挖矿”设备,采取相应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排查方式及处理方法

感染“挖矿”木马会造成主机CPU/GPU明显占用过高,持续消耗大量电力、网络资源,系统运行速度变慢,无法通过重启解决问题。计算机和服务器应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安装杀毒软件和主机防护类软件,定期检查CPU/GPU利用率和能耗情况,对已停止使用或已废弃的计算机和服务器进行关机、断电、断网,如发现计算机或服务器被“挖矿”木马控制,应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具体可查看《“挖矿”病毒排查处置方法和防范指南》(附件1)。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网络安全管理能力,构建长期有效的数据安全可信体系;要成立虚拟货币“挖矿”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指定专人清查单位内信息资产,及时发现和清理可能存在的病毒、木马和安全漏洞,避免成为“挖矿”的跳板和控制对象。严禁使用学校电力、算力和网络等国有资产从事虚拟货币“挖矿”非法获利活动,坚决杜绝“主动型挖矿”,防范“被动型挖矿”。对集中排查发现存在“挖矿”活动的计算机或服务器,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将停止网络接入。对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便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部门处理。

请各单位在2022年3月22日17:00之前将自查报告(附件2)和《坚决抵制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承诺书》(附件3,仅提交单位签定的,师生签定的由各单位留存备查,每位师生都需要签),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送至金明校区计算机大楼东楼403房间。

联系人:宋新鹏 23366626    范素娟 23366629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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