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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网用户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的通知
2022年04月20日 11:17 来源:网络信息部    浏览数: 返回列表

各部门、各单位: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指出:“为了保护中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在其计算机系统中不得使用未经授权许可的软件产品。”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1]57号),要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计算机系统中坚持使用取得软件著作权人授权的正版软件,集中清理盗版软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为尊重保护知识产权,防范相关法律风险,保证学校办公、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行,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清理盗版软件。要充分认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抵制盗版行为,维护软件市场秩序,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教职工生保护知识产权、抵制盗版行为的自觉性,形成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软件的强大舆论环境。要带头使用取得软件著作权人授权的正版软件,一律不得购买、使用盗版软件。各单位要对电脑使用软件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发现擅自安装盗版软件,立即予以删除卸载,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协调,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规范采购管理,积极使用正版软件。为满足学校师生在日常教学、科研、办公中对正版软件的需求,学校已经统一采购了操作系统、办公类正版软件,包括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及Office办公套件等。信息办已完成校园软件服务平台部署(http://ms.henu.edu.cn),面向全校师生开放校内免费下载和激活服务。除正常维持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外,其他如办公、私人文件处理等确有使用相关软件需要的教职员工,请自行结合实际情况购买正版软件开展相关工作,学校不作统一要求。

三、严格软件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学校将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教职工生私自安装并使用盗版软件,因其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均由其个人和所属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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