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2014年12月29日 00:00 来源:用户服务部    浏览数: 返回列表

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综述

我校网站自建立以来,为全校师生工作学习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成为我校师生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加强我校网络信息安全,切实杜绝网络不良信息的上传,从源头把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审稿要求

1、严格审稿程序。各院系、部处的来稿要经过单位领导把关审批,以保证稿件的真实性;电子信箱传来的稿件要同时送交加盖单位公章和领导签字的文字稿;若遇敏感信息,要求送稿单位报请主管校领导审阅。

2、严格履行编辑程序。网页编辑可得到可靠的稿件后,对稿件进行文字处理,传主管部长审阅,按照部长意见对稿件进行再次修改,并认真校对无文字及标点错误后上网。

第二条 上传稿件要求

1、上网的稿件必须经过认真加工,稿件内容真实,语句通顺,无文字及标点错误。

2、反映学校重大活动的稿件,校领导若无讲话,网页上只显示姓名不在显示职务;处级干部参加活动无具体实质性发言的,姓名不在网页上出现。

3、首页稿件上传,一般为学校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包括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及相关成果和有影响力的学生活动),有特色的院系活动和有新闻价值的其他新闻稿件;同一类院系新闻稿件如岁末茶花会等,上传第一条院系投稿和有特色的新闻稿件;有中央或省部级领导考察或学校的重大新闻,在首页首条显示三至五天后卸掉。

第三条 校园文化网审稿要求

1、以引导健康时尚的网络文化为己任,活跃师生生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帮助。

2、稿件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向上,切实反映大学生活,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提供师生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

3、稿件文理通顺,结构完整,语言规范,杜绝文字和标点错误。

第四条 首页信息滚动窗口发布信息

1、需要所发布部门签字盖章,并同时传送数字稿。

2、部里主管部长签字后方可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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