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发布《资产验收工作须知》,信息化建设项目归口验收部门为河南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为方便办理验收业务,现对信息办归口验收工作方式、范围及流程进行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验收方式:
验收方式分为一般验收、归口验收和专项验收。
一般验收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归口验收由学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专项验收由学校国资部门负责。
二、资产验收范围
(一)一般验收(使用单位负责)
1.家具类: 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
2.仪器设备及文物类:单价5万元以下或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下的。
3.图书资料。
(二)归口验收(使用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1.家具类: 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
2.仪器设备及文物类:单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20万元以下;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60万元以下。
3.新建房屋、构筑物和基建维修工程的接管验收。
(三)专项验收(使用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国资办负责)
1.仪器设备及文物类:单价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或合同金额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2.其他学校需要进行专项验收的。
三、信息办归口验收流程
建设单位根据根据实物初验结果以及安装、调试、运行仪器设备,视培训等具体情况,正常运行一定时间后可提出验收请求。正式验收需要向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四、信息办归口验收需要提交材料:
(1)验收申请
(2)合同复印件
(3)进口产品报关单(进口设备需要)
(4)固定(无形)资产验收意见(归口验收、专项验收)
五、验收后续工作
资产验收完成后,使用单位将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上传至在“河南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网上审批,并在资产系统内建账,审批完成后,再通过“财务系统”预约资产业务进入报销流程,具体参照国资办-重要通知“资产管理业务及资产系统使用指南”。
各使用单位自行留存验收意见及相关材料一份,做好资产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日后检查。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371-23366681